近年隨機殺人事件頻繁,因而令人疲乏的論戰無限輪迴著。每當某些人試圖從兇手的生命史或人格特質來推測犯案原因,其他人就起而抵抗標籤污名,認為兇手只是個案;每當一群人疾呼將兇手判死,另一群人就駁斥死刑這種隔離式的解方是治標不治本,應將社會結構問題一一擊破。從「隨機殺人」這無解的意義黑洞裡,我們究竟能學到什麼?葛斯范桑(Gus Van Sant)的《大象》(Elephant,2003)並不戮力剖析任何可能具有公共意義的病徵,也不把兇手特殊化,就只讓觀眾靜靜地看事件發生、體驗詮釋的無力。
《大象》劇情單純,平實紀錄某個校園槍擊案發生前一刻,眾多師生的生活切片,和兩位年輕兇手的籌備過程。故事發想自美國柯倫拜校園槍擊案,但無論片名,或從眾多行走的角色背後跟拍的極簡手法,均源自亞倫・克拉克(Alan Clarke)1989年同名短片,該片中,鏡頭帶著觀眾尾隨愛爾蘭內戰的槍手行走,狙殺一個個來不及反應的受害者,再若無其事地步行離去,其間少有剪接,毫無配樂,沒有對白,沒有受害者的尖叫,也沒有加害者的生命背景。
不過,兩位導演對「大象」一詞的聯想不同,因而兩部片也有了微妙的調性差異。亞倫・克拉克的片名源自英文「房中的大象」的典故,意指無比明顯卻無人討論的巨大問題,由此,他側重於傳達撲面而來、不加修飾的暴力。然而葛斯范桑在拍片之初誤讀了「大象」,他以為這意謂「盲人摸象」,每個人只看見局部真相,而整體卻不被認識。
循著這條線索,暴力篇幅在葛版《大象》中被降低,取而代之的是多線卻無助於釐清問題的敘事。觀眾跟著多位學生走逛校園,也跟著犯人一起籌備犯案所需,但到頭來卻觀察不到行兇原因。儘管兇手的確曾遭霸凌,但與其他人所經受的傷害差別不大。片中也曾拍到兇手玩射擊遊戲的段落,但他們是為槍擊案做準備,或早早就被射擊遊戲「帶壞」,其實並不清楚。兇手也曾觀看電視播出納粹德國的紀錄片,言談中卻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看見希特勒的臉,暗示他們的暴力行為也不太可能是模仿之舉。除了殺人之外,他們與同學毫無兩致。
所以,究竟為什麼呢?
電影前段,一個女孩參加了校內性別平等工作坊的會議,眾說紛紜、莫衷一是地討論著「如何判斷一個路人是同性戀者?」而大開殺戒前,在淋浴間感嘆死前不曾接吻,因而湊近彼此嘗試擁吻的兩位兇手,又算不算同性戀?這個瑣碎的情節或許體現了《大象》的意旨:有時候,人們用來探測真實的任何工具都會失效。它就是這樣自然地降臨了。
(影像來源:Cinematraqu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