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為所應為》(Do the Right Thing):暴力的合理性 | 編輯觀點 | 對照記

《為所應為》(Do the Right Thing),史派克・李(Spike Lee)1989年的作品。故事時空是一個黑人社區的炎炎夏日,有人撬開消防栓玩水,有人把臉埋進裝滿冰水的臉盆,但人心的浮躁仍不稍減,在這個熱天午後持續騷動著。
 
故事前半花了大量篇幅細述黑人社區的眾生相。有已婚育有一子的披薩外送員Mookie,有隨身帶著手提音響大聲播送黑人歌曲的Radio Raheem,歌詞裡重複著「對抗權力(fight the power)」,有白人智能障礙者Smiley隨處兜售黑人民權領袖馬丁・路德・金恩(Martin Luther King, Jr.)和麥爾坎X(Malcolm X)的合照,有隨時轉述街上大小事的社區電台主持人Love Daddy,以及更多鮮明的形象組成了這個社群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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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的主要衝突源於義裔美國人老闆Sal開設的披薩老店,牆上掛著幾幅義裔美國人的肖像照。其中一個名叫Buggin' Out的黑人顧客向老闆提出質疑:為什麼一個座落在黑人社區,顧客以黑人為主的披薩店,卻不掛任何黑人肖像?一言不合之下,Buggin' Out決定發起抵制披薩店,然而只有天真維護黑人權益的Smiley,以及因為在披薩店大聲播放音樂而被老闆斥責的Radio Raheem與他站在同一陣線。
 
入夜,抵制披薩店三人組一同進到店裡,要老闆立刻撤換照片。突如其來、難以消解的憤怒驅使老闆拿起球棒,把Radio Raheem的手提音響砸個粉碎。肢體衝突一觸即發,警察隨後來到,在制伏Radio Raheem的過程中竟不慎將他勒斃。那個曾經大聲播送著「對抗權力」的人永遠靜默了,整個社區的人把錯誤怪罪到披薩店老闆身上,在老闆手足無措之際,披薩外送員Mookie拿起街邊的垃圾桶砸破披薩店的落地窗,群眾隨之蜂擁砸店。Smily趁隙放火燒店、於火場中把馬丁・路德・金恩和麥爾坎X的合照釘到牆上,於是牆上終於有了黑人的照片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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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片精彩的地方倒不是這高潮段落的大解放,而是對於這份暴力的合理性的質疑。Buggin' Out實則無權決定餐廳擺設,Radio Raheem四處播放嘈雜的音樂也的確造成鄰里困擾。而披薩店老闆也絕非十惡不赦。有一幕,真心厭惡黑人的老闆之子Pino問了父親Sal,何不把餐廳搬到義裔社群重頭來過?Sal卻回答,他的披薩把整個社區的人養大,他感到很驕傲。可見,Sal與黑人社群其實也具有相當的情感連結。不過,在爭執當下,是是非非總難以釐清。
 
片尾,故事已淡出,進卡司表之前,再次出現馬丁・路德・金恩與麥爾坎X的合照及語錄。他們作為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先鋒,在運動形式上,前者提倡非暴力,後者則鼓吹暴力手段,以他們在片中的多次「現身」,導演向觀眾提問,故事最後人們狂歡似的暴亂,究竟是不是「為所應為」?
 
 
(圖片與影片來源:AlloCiné、YouTube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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