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在黑暗中漫舞》
故事發生在1960年代的美國,捷克難民莎瑪帶著獨子前往美國,居住在警察比爾和妻子琳達的拖車屋裡,平日在工廠上班,業餘時間做些小飾品,努力攢錢為了要給有家族遺傳疾病的兒子治療眼病,即使生活困苦,莎瑪也能藉著沉浸在音樂的幻想裡,抒解療癒心情。
為兒子治療眼疾這件事一直是莎瑪的秘密,直到警察比爾與她訴苦現實壓力時,莎瑪體諒他的難堪而把這個秘密說出來,卻沒想到比爾偷走她的錢甚至誣衊她,莎瑪在與比爾的爭執中殺害了他,卻因為遵守諾言拒絕說出真相被判決死刑,最後,莎瑪的生命在自己的歌聲裡戛然結束。
《在黑暗中漫舞》,是丹麥導演拉斯·馮·提爾(Lars von Trier)2000年的電影作品,由冰島歌手碧玉(Björk)主演,此片獲得第53屆法國坎城電影節金棕櫚獎與最佳女演員獎,這是碧玉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主演的電影。
音樂歌舞劇的形式,以及手執攝影機的運鏡方式,打破影迷對觀賞電影的既定形象,重新定義劇情與觀賞者的位置,而跳躍式晃動的畫面符合了主角莎瑪即將失明的主觀視點,更顛覆一般電影在處理大場景時延伸畫面的表現手法,並撇除俐落的剪接,讓觀賞者輕易身在其中,像是自己拿著攝影機,感覺更貼近主角。
電影最後在螢幕上有一句台詞:
〝They say it's the last song. They don't know us, you see. It's only the last song if we let it be.〞
他們說這是最後一首歌。他們不瞭解我們,你想想。要是我們這麼做,它就是最後一首歌。
也許這正代表故事雖然在莎瑪執行絞刑後結束,卻延續了兒子的人生,而令莎瑪充滿勇氣去面對死亡的,就是兒子面對將來的各種可能,橫越恐懼的親情,就像是即使在黑暗中,也能憑著自身的光,毫無畏懼的勇敢直前,直到生命結束。
曾經有人問我,如果要推薦一部電影,會是哪一部?我回答《在黑暗中漫舞》,即使這是一部極悲傷的結局,但它還是我的最愛,尤其是即使多年後仍縈繞在我腦海中,莎瑪在火車上唱的那首歌〝I’ve seen it all〞,反映了悲觀,卻又不得不積極的不懈態度,它能告訴你,即使你遭遇人生最大的苦痛,令你一度想放棄,但別忘記咬牙過去的喜悅,如刺眼的陽光那般閃耀,久違的新鮮空氣,胸口滿溢的感動和勇氣,足以讓你撐過每一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