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開始大多數人認為是單純的殺父案,羅比查烏克斯法官剛好喜歡高效率的審判,麥克被認為是唯一在場最有可能殺死布恩的人,原因不明...也許是因為他表情顯露出殺人無悔的心態,年輕叛逆性格,以及兒子最了解與父親相處時,總被父親布恩用那自我幽默嘲諷傷害自尊,布恩用這樣刺激言語輕視身旁親密之人,每一個人都認定自己所接觸的布恩就是那樣浮誇不加修飾的企業家。法庭上,律師詢問過去檢查死者的警察,當場聽到麥克冷血的說詞:「我早該這麼幹了。」,聽起來是隱瞞許久的恨意,但如何證明有多想殺死父親的證據? 對於一個從小崇拜父親長大的環境,不至於殘忍到恨之入骨的地步吧? 或因為有人終於替他殺死了布恩,才心理暗自喜悅地說了這毫無目的無良話? 除了母親拉西特的訝異痛哭失聲,真的還另有其人? 這些自我認知真的可以當作呈堂證供嗎?
律師拉姆齊辯護的過程中,已有一些策略方針,這些策略雖然可能失敗,導致案件直接了結判決,始終沉默的麥克,該如何能夠從他嘴裡真正透露出一些訊息? 似乎證人解釋起來又那麼不是一回事,基努李維在這部所扮演單打獨鬥的律師,使人感覺會使用兇狠手段殺人的人不害怕法律,反而在法院上「演技」才是最重要的衡量項目,天秤兩端平衡之前,彷彿是喜歡獨自用話術操控人心的可怕角色,單純的殺人案件,「解釋」不再重要的時候,會不會其實根本最令人害怕的就是辯護律師呢? 或直覺害怕的是這些厭惡被害者的證人們? 編劇和導演厲害的是,話語不必要的冗長不會在這部上描述到,「畫面」適當安排在由人們嘴裡說出,反而促使觀影者能更仔細聆聽每段話來確認嫌疑犯的可能性,在陳述被害者的畫面裡,證人的心理都不見得是完全健康的心態,畫面與證人所陳述的又構成了另一種「事實」? 「臨界爆發點」是殺人最常見的心理,但一昧的被誤用,不可信就成為常態,到底什麼樣亂無章法的荒漠世界,真相只能存活在荒涼的雪原地帶呢? 真相只可以有唯一一個存在嗎? 而人性呢?
圖\IMD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