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RBG:不恐龍大法官》爭取男女平權的先鋒 | 編輯觀點 | gloria

哈佛大學法學院直到2017年才將學生的比例提升至男女各半,只是這一步走了漫長的200年;2009年美國最高法院才對男女同工同酬做出平權的決議,只是早期許多就業女性的委曲已求償無門。幸運的是,身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露絲拜德金斯伯格,一生為男女平權所做的努力,將繼續帶領女性走向新的境界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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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,現年85歲的金斯伯格大法官一直是頗受爭議的女性。有人稱她為妖孽,有人視她為偶像,不可否認的是,這位鄉民鐵粉口中的『聲名狼藉RBG』,對美國男女平權的貢獻居功厥偉。 

多年來透過擔任法官的職位,她企圖扭轉女性被污名化為次等人、次等服侍、浪費人力資源、纏住男人不放、沒有選舉智慧的形象,並努力讓許多不知現實世界,活在象牙塔的法官知道職場上的性別歧視。她強調,以性別劃分階級,造成優劣批判,讓女性無法公平爭取更高薪資職位或管理頭銜之職。一再認為女性僅會家務與育兒,是局限女性自我發展與成長,造成美國女性地位普遍低於男性的主因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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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早期的女生被視為缺陷,在法律之下毫無保障。當時許多法令明示先生是一家之主,有權決定家庭住所地點,而女人必須依法服從丈夫命令;雇主有權合法開除懷孕女性員工;銀行有權要求申請貸款的女性必須有先生的聯合簽名;婚姻內發生強暴,案件不接受起訴。 在這種氛圍下,從來不想成為反對者的金斯伯格,被迫成為反對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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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曾是哈佛法學院的高材生,卻因身為女性無法到學校圖書館的資料室找資料,還曾和其他女學生,被校長質問她們憑什麼佔去男同學的入學名額?即使在校以優異的成績畢業,還是沒有任何律師事務所願意聘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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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重要的是,從事司法公職後,她看到太多有害男女平權的法令和規定,因此做出許多別於過去思維,引發爭議的判決: 

例如:女性只要在體能符合要求,也能接受學校規劃的課程,就有權報考以招收男生為傳統的軍校。 軍中女性和男性同樣可以領取房屋津貼。 國賠條款對男女受害人不該有性別上的差別待遇。 單親男性照顧孩子,同樣可以領取女性專有的育兒津貼。 男女同工同酬,薪資不該因為性別而有差異。 女性和男性一樣可以擔任陪審團團員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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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其他民運人士不同的是,金斯伯格是一位內斂安靜,說話輕聲細語,以作為「淑女」,並保有獨立自主為榮的新女性。就她的詮釋,「淑女」就是不要被無用的情緒,如憤怒綁架自己。獨立自主則是:即使遇到白馬王子,婚姻美滿,還是要懂得生命永遠掌握在自己手裡。對別人的批評挑釁,她深知發火只會壞了大事,提醒自己絕不能動怒,也經常提醒孫女不要大聲對人說話,因為吼叫會讓對方感覺不舒服,拒絕進一步的溝通和協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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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年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後,被歸類為自由派的金斯伯格在決議上不惜和所謂的保守派針鋒相對,私底下卻還與被視為踐踏女權、貶抑同志的同儕成為莫逆,她公私分明的胸襟,讓處在兩端的人士嘖嘖稱奇。 除了專業上的特殊貢獻,她與丈夫馬帝美滿幸福,長達50年的婚姻也是司法界的美談。

18歲認識個性活潑外向、熱情好客的先生,因他是唯一不把她當成花瓶,尊重她的智慧,欣賞她的聰明的學長,所以大學畢業便進入婚姻。 馬帝原本是紐約知名的財稅律師,為了支持太太的工作,甘心陪伴金斯伯格到華盛頓DC就職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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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是日以繼夜工作的金斯伯格,經常是丈夫到她辦公室請她回家吃飯,或提醒她早點睡覺。她始終認為一生最幸運的事,就是認識馬帝。因為忙碌,她對孩子的教育都是言簡意賅,所以兒子的功課跟生活指導多半由長女協助。 

在法學專業上,她一再要求美國立法部門重新檢驗以性別為考量的不公平法規,省思1937年廢奴主義者莎拉葛林克鼓吹的兩性平權理念:「我從來沒有要求特殊禮遇,我只懇求各位男性兄弟們,別在把腳硬踩在我們女性脖頸。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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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紀錄片《RBG:不恐龍大法官》中看到金斯伯格是落實以下這句話最佳的代言人:憲政精神中自由的真諦首要之處,在於共組這個偉大國家的男女兩性的和諧之心。所以身為大法官,她隨時以「在我們社會中最弱勢和最優勢的意見都能被同時考量與採納」的原則為念,作為男女平權的保障。

(本文圖片由亮點國際提供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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